團體班退費規定
一、如人數不足未能開班者,憑發票、信用卡及個人證件於單數月月底前辦理全額退費,逾期恕不受理。(網路報名亦需至臨櫃辦理退費作業)
二、課程報名後7日內且尚未開課,可辦理全額退費;課程報名後8日以上或已開課,退費金額將以剩餘堂數佔總堂數所繳費用金額依比例計算,另計應退費金額之20%為手續費。
三、如因受傷、疾病或因公調職等不可抗力之因素者並出示相關證明,可退回剩餘課程之費用,不計手續費,需於課程結束前至櫃檯辦理,逾期恕不受理。
四、非上述不可抗力之因素,因事請假者,需於原定課程上課時間前,網路填單請假,每期課程限兩次。補課券需於當期課程結束前使用完畢,且僅限可單堂體驗之課程。補課券如有差額需補足費用,溢繳不另行退費。(泳訓課程不適用)
轉班規定請於第二堂課程(以報名日計算)開始前持發票、信用卡及個人證件辦理,逾期恕不受理,轉班只限辦理乙次(非自願性轉班除外)。
插班規定各項課程於當期開課後前四堂如有名額皆可插班,恕無優惠。(限臨櫃)
注意事項逢天災(如颱風、地震、豪雨等)依照臺北市政府公告停課與否,本中心不另通知;所耽誤課程由本中心公告替代方案。
一、報名前請詳閱簡章及研習課程定型化契約,詳細課程介紹請參閱本中心網站。
二、為維護報名學員權益及上課秩序,本中心所有課程,謝絕旁聽、試上;嚴禁錄影照相,以維護智慧財產權。
三、本中心保留調整上課教師及教室之權力,簡章內容如有更動,以服務檯現場公告為準。
四、本中心開設之各項運動研習課程,若因報名人數不足,本中心保留有停開課程之權力,並最晚於開課前兩日簡訊通知已報名之學員前來辦理轉班或全額退費。